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 當 script 無法執行變更字級大小時,IE6請利用鍵盤按住Alt鍵 + V → X → (G)最大(L)較大(M)中(S)較小(A)小,來選擇適合您的文字大小,而IE7或Firefox瀏覽器則可利用鍵盤Ctrl + (+)放大(-)縮小來改變字型大小 A- A A+ line facebook twitter plurk 當 script 無法執行友善列印時可至 [檔案] / [列印] print 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 本專區係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3項、第5項規定設立。 公布對象為10年內有第2次(含)以上酒(毒)駕或拒測行為之違規人。 違規行為地僅限屏東縣、臺東縣及澎湖縣。 相關連結 酒駕及拒測累犯-屏東監理站 酒駕及拒測累犯-臺東監理站 酒駕及拒測累犯-澎湖監理站 酒駕及拒測累犯-恆春監理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