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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務


身障特製車改裝與領照
特製車改裝

特製車之改裝,應由經政府登記合格之汽機車修理業、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或機車及其零件製造業,或主要產品包括身心障礙車輛裝配、承修並領有工廠登記證之業者為之。改裝完成後並由該合法業者填具改裝說明書,改裝說明書之內容應包括下列各項:

  • 改裝說明圖:牌照號碼(未領牌新車免)、廠牌、型式、出廠年月、車身或引擎號碼、車主資料。
  • 改裝部位及方法(含改裝零件及材質說明)。
  • 改裝日期。
  • 改裝廠商負責人、改裝者之簽章。

特製車之檢驗及領照程序

特製車之檢驗及領照程序,車主應填具汽車變更登記書,並檢附下列證件逕向當地公路監理機關辦理檢驗變更手續。              

  • 新領牌照登記書車主聯。              
  • 行車執照。              
  • 汽車改裝說明書(機車免附)。              
  • 車輛改裝之合法業者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 改(加)裝設備之統一發票。
  • 駕駛執照,無駕駛執照者則提供註記限制條件之駕駛執照登記書(體檢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