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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務

代收條件1.門市櫃檯

逕行舉發違規通知單印有三段式條碼者,且未逾應到案日前皆可利用 7-11便利超商、全家便利超商、萊爾富便利超商、OK便利超商等受委託便利超商批次繳納,約2-3日銷案,每筆手續費6元。

2.多媒體資訊機

可至統一(I-BON)、全家(FAMIPORT)、萊爾富(LIFE-ET)、OK便利店列印繳款單後至超商櫃檯繳納,逾期案件仍可辦理(行政執行通知文書無法列印繳款單),每筆手續費13元,即時連線銷案。(請先確認列印之繳款單是否與欲繳納之違規單相符,避免繳納錯誤)。

繳款單說明下列情形者不得至超商繳納

  • 申訴、肇事及扣件之案件。
  • 需另裁處吊扣(銷)之案件。
  • 違反處罰條例第12條、第13條、第15條第1項第2款、第15條第1項第5款、第16條第1項第5款、 第17條、第18條、第18條之1、第20條、第21條、第21條之1、第23條、 第24條、第26條、第27條第2項、第29條第4項、 第29條之2第3項、第29條之2第5項、第30條第3項、第31條第4項、第34條後段、 第35條第1項至第5項、第35條第7項、第36條第2項、第36條第3項、第37條、第43條、第45條第2項、第45條第3項、 第54條、第60條第1項、第61條、第62條第1項、第62條第4項、第62條第5項。
  • 未換牌之舊車號違規案件。

注意事項

  • 民眾可至指定超商營業據點繳納罰鍰,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整批銷案每張罰單加收6元手續費(須2~3天銷案),即時銷案每張罰單加收13元手續費(即時連線銷案), 並請民眾向超商索取手續費統一發票及繳納違規罰鍰收據,該繳款收據憑證請妥善 保存。
  • 爲確保消費者權益,於委任超商繳納交通違規罰鍰時,請記得索取繳費証明單並核對違規單號及金額是否與欲繳納之違規單相符。
  • 如以整批銷案方式繳納罰鍰後,急於辦理駕駛執照及車籍各項異動,可持繳款憑證向管轄監理所站查詢後辦理。

服務電話

  • 高雄區監理所:(07)7711101-轉501~502
    (限違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案件,交通違規案件請洽高雄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中心 07-3629902-轉7查詢)
  • 屏東監理站:(08)7666733-轉401~415
  • 臺東監理站:(089)311539-轉201~209
  • 澎湖監理站:(06)9211168-轉201~208
  • 恆春監理分站:(08)8892014-轉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