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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錄取名單:
(一)正取:林○永。
(二)備取:洪○娟。
二、上開名單按總成績高低排序,依序進用,並依總成績擇優錄取1名儲備人員,遇有新增職缺依成績順序遞補,並視本所職缺出缺情形,指派至轄屬單位屏東地區工作,候用期限自榜示之次日起至113年7月26日止,期滿後自動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