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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區監理所針對停車場委外管理及收費問題 特發表聲明並提供正確資訊

分類消息,公告
公告日期113-04-16 09:53
公告單位高雄區監理所-秘書室
內容

高雄區監理所停車場委外收費管理的主要目的,是因部分民眾長期占用停車空間,導致其他民眾在洽公、考照、驗車、接受講習等過程中難以找到停車位,而在停車場來回繞駛,進而衍生違停亂象,造成安全問題和停車秩序混亂的情況。另基於公用財產依法管用合一,依財政部函示因地制宜就停車場訂定管理辦法,期維護真正有洽公需求的民眾停車權益及強化土地管理。委外建置收費停車場將秉持「有效管理、合理收費、滾動檢討」原則,透過使用者付費,讓有限的公共停車資源,能有效合理運用。

 

高雄區監理所停車場參考高雄市路外停車收費費率,採汽車停車第1小時內洽公緩衝時間免費,逾1小時起,每30分鐘15元,單日最高120元;機車停車採計次方式,停車15分鐘內免費,逾15分鐘起,每6小時計費1次,每次收費15元,單日最高30元;汽、機車另提供更優惠的月租方案;其中,洽公緩衝時間1小時是參考該所近期受理民眾案件窗口的平均等待時間及平均處理時間未超過10分鐘之情況訂定,即前來該所窗口洽公的民眾,普遍可於1小時內完成並離場。另特別強調,考量業務性質,汽機車到監理所辦理車輛檢驗無收取停車費用,請民眾安心並耐心等候叫號,依序完成車輛檢驗。

 

交通違規業務之主管機關為高雄市政府交通局裁決中心,高雄區監理所為租借辦公場域給該裁決中心提供民眾就近辦理交通違規業務,報載提到民眾表示「曾到監理所繳罰單花了3個多小時」一節,應屬特殊個案,如有建議事項,可直接向該機關反映。

 

特別說明,為了維護停車秩序,有效解決長期占用及違停問題,依據停車場管理要點進行張貼公告並通知車主駛離,其中有許多為無牌車無處通知,需另雇用拖吊車移置占用之車輛,然而這種嚇阻效果有限且浪費公家行政資源,因而研議收費機制,並委外標租由專業廠商辦理;此外,監理機關與代辦業者並無報導所稱「合作關係」,民眾可以選擇符合需求之洽辦業務方式,高雄區監理所竭誠歡迎民眾親自前來洽辦業務。

 

最後高雄區監理所提醒,停車位是有限資源的公共空間,呼籲民眾勿隨意占用停車位及違規停放車輛,以免影響其他民眾的洽公停車權益,如有任何疑問,歡迎聯繫高雄區監理所,由專人提供進一步的說明和正確資訊。

 

承辦單位:秘書室

聯絡人:龔建源主任 

聯絡電話:07-7711101分機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