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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區監理所重申停車場收費機制遵循規定辦理

分類消息,公告
公告日期112-07-06 14:05
公告單位高雄區監理所-秘書室
內容

高雄區監理所針對電視台報導指出「停車場僅對民眾收費,員工可免費停車,屬自肥行為」部分,再次澄清停車場收費機制是依循財政部相關規定辦理。

高雄區監理所停車場委外收費管理,是依照財政部函示,基於公用財產依法管用合一,中央政府各關學校應因地制宜就停車場訂定管理辦法,並視個案狀況強化土地管理;另,各機關學校附設停車空間供員工停放車輛得「減徵」或「免徵」使用規費。因此,收費停車場相關建置方案及收費方式乃依循相關規定辦理,非屬自肥行為。

高雄區監理所再次聲明,停車位委外經營採行收費管理機制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解決過往停車亂象並確保洽公民眾停車平權的措施,且由專業停車場廠商管理,預計可提供更安全的停車服務,而停車場收費做法是參考並借鑒全國公家機關實施成效良好之經驗,及參照高雄市政府路邊停車收費標準,訂定汽車停車第1小時內免費,1小時以上,每30分鐘15元,單日最高120元;機車停車15分鐘內免費,15分鐘以上,每6小時計費1次,每次收費15元,單日最高30元,另考量洽辦業務需頻繁進出監理所之業者,經尋求得標廠商理解,廠商同意未來將提供月票制度供有需求之業者或民眾申請。

最後提醒,停車位是有限的資源,道路是公共空間,呼籲民眾勿隨意占用停車位及違規停放車輛,以免影響其他民眾的洽公停車權益及整體道路交通秩序與安全,如有任何疑問,歡迎聯繫高雄區監理所,將由專人提供進一步的說明和正確資訊。

 

承辦單位:秘書室

聯絡人:主任 龔建源 

聯絡電話:07-7711101分機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