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載入中

資料處理中

微型電動二輪車 掛牌上路最安心

  • 資料來源:高雄區監理所-澎湖監理站-第三股
  • 聯絡人:黃俊誠
  • 聯絡資訊:06-9211167
  • 公告期限:113-11-30 19:13
分類宣導,公告
公告日期113-04-22 19:13
公告單位高雄區監理所-澎湖監理站-第三股
內容

微型電動二輪車自2022年11月30日起正式納管,依規定應比照汽機車完成領牌登記,2年的緩衝期將於今年11月29日到期,澎湖監理站提醒尚未領用號牌之微型電動車車主,請取得出廠證明、投保強制險、填妥牌照登記書,完成驗車領牌登記。

微電車駕駛者須年滿14歲,並投保強制險才能上路。未投保者將處750元至1500元罰鍰。 未滿14歲駕駛者處600元至1,200元罰鍰,並禁止駕駛、車輛移置保管。逾期未依規定領用牌照行駛,將處新台幣1,200元至3,600元罰鍰,未經審驗合格的微型電動二輪車,並沒入車輛。

澎湖監理站站長王文強提醒車主,為保障自身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須年滿14歲才能駕駛,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務必戴上安全帽、最高限速25公里、不可載人、不可酒駕,也不可擅自改裝,以維護所有用路人行車安全。

考量微型電動二輪車續行距離較短,若居住地區較為偏遠,無法到監理站辦理領牌登記,澎湖監理站將提供「到府服務」,詳細資訊請電洽本站服務電話:06-9211167 分機101、102、404。


承辦單位:澎湖監理站第一股

聯絡人:股長陳麗君

聯絡電話:06-9211167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