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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起擴大舉發未投保強制險者!請記得為您的愛車投保

  • 公告期限:111-12-25 17:11
分類宣導
公告日期111-11-25 17:11
公告單位高雄區監理所-澎湖監理站-第三股
內容 為確保發生交通事故時,對車外第三人的保險理賠和保障,並提高汽機車強制險投保率,交通部預告修正《違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自11月30日起,未投保汽機車強制險者將擴大舉發,將不再限於「現場攔檢稽查」才開罰,駕駛人只要有交通違規遭舉發,透過金管會和公路總局監理系統串接,比對交通違規者是否有投保強制險,一旦未投保,將會併同舉發並寄出罰單。
澎湖監理站王站長文強說明,近期預告修法新增之微型電動二輪車,若未投保強制險,因攔查或違反其他交通事件被取締併同舉發者,可開罰750元到1500元。此外,未投保汽車強制險肇事者將加重罰款,微型電動二輪車、機車和汽車等法定罰鍰額度將從現行的6千元到3萬元,提高至9千元至3萬2千元不等。
現行因肇事案件被舉發違反強制險違規罰單,均有附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投保繳費單,民眾可透過網路投保節省時間,或至保險公司辦妥保險,於繳罰款時同時出示辦妥之保險證明,方能完整結案。
呼籲民眾上路前務必先確認是否完成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以免違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受罰,也維護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