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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的好不讓您的權利睡著!

  • 公告期限:108-03-14 08:55
分類宣導
公告日期108-01-14 08:55
公告單位高雄區監理所-秘書室
內容如果您投保之汽車牌照已辦理繳銷、停駛、報廢或產生吊銷、註銷等情形者,可以到保險公司辦理終止強制契約,保險公司應返還終止後未到期之保險費用。
您的車輛若要繼續行駛上路的話,請記得投保汽車強制險!否則違規時,「機車」將處新臺幣1500~6000元罰鍰、「汽車」新臺幣3000元~10000元罰鍰喔!
高雄區監理所所長梁郭國提醒您,如果您的車子恢復領牌繼續使用時,也請記得繼續投保,以免受罰。各位車主朋友,別讓您的權利睡著了!
承辦單位:企劃及裁罰科
聯絡人:洪美芳科長07-7711101轉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