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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終尾牙,酒後醉好的朋友叫「小黃」

  • 公告期限:108-02-16 09:15
分類宣導
公告日期108-01-16 09:15
公告單位高雄區監理所-秘書室
內容目前正逢年終尾牙,酒後醉好的朋友叫「小黃」前正逢終尾牙活動期間,且農曆春節又即將到來,警方為防制酒後駕車肇事案件發生,將持續加強轄內各餐飲、娛樂場所周邊等易發生酒後駕車路(時)段,實施攔檢取締工作,以維交通安全。民眾於年終尾牙,酒後醉好的朋友叫「小黃」。
高雄區監理所所長梁郭國表示,酒後駕車釀致交通事故,不僅造成身心傷亡、家庭破碎、財產損失,甚或付出難以估算的社會成本。根據警政署統計,警方105年、106年取締酒駕案件都有10萬多件,以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的案件也有6萬多件。駕駛人千萬不要有僥倖心態,酒後冒險駕車回家。
酒後駕車是違規而且危險的行為,喝酒後吐氣酒測值超過每公升0.15毫克,就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處罰1萬5千元至9萬元的罰鍰,車輛必須被移置保管,還需要吊扣駕照1年;吐氣酒測值超過每公升0.25毫克,更會觸犯刑法的公共危險罪,累犯及拒絕酒測者直接以9萬元裁罰。
梁郭所長提醒您,酒後駕車是高危險性之交通行為,常常造成害人害己之憾事。酒後搭乘「小黃」回家,安全有保障。
承辦單位:駕駛人管理科
聯絡人:龔建源07-7711101轉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