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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度起澎湖站無公庫駐站收款 請多利用多元繳款省時又方便

  • 公告期限:110-02-07 15:16
分類消息
公告日期110-01-07 15:16
公告單位高雄區監理所-澎湖監理站-第一股
內容新聞內容:
澎湖監理站提醒鄉親,自110年1月1日起澎湖站無公庫駐站收款汽(機)車燃料費,為避免汽燃費開徵期間大排長龍,請鄉親於即日起可多利用以下方式繳納,省時又方便,另依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及分配辦法,設籍離島並於離島使用之汽機車,以應繳金額70%徵收汽車燃料使用費,請設籍澎湖縣且符合申請資格鄉親們向本站主動提出申請後再繳當年度燃料費,以維自身權利。
一、網路繳納:利用「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或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以信用卡(手續費請洽各發卡銀行)或金融活期帳戶線上繳納。
二、臨櫃繳納:持紙本繳納通知書,請至金融機構、郵局、超商(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或至本站單一窗口繳納。若未收受繳納通知書或疑惑是否已繳納者,可於超商(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多媒體機器查詢欠費並列印繳費單,可即印即繳(免收手續費)。
三、電話語音轉帳:服務專線412-1111、4126666(電話號碼6碼地區,請撥41-6666或41-1111),服務代碼169# (詳情請參閱公路總局網站https://www.thb.gov.tw/監理服務→汽機車→燃料費→電話語音繳費)。
四、委託轉帳繳納:若您在金融機構設有活期存款帳戶,可於監理服務網(汽機車_燃料費_設定約定扣款)線上申辦本項自動扣款轉帳繳納服務,或下載填寫「轉帳代繳汽燃費約定書」,臨櫃辦理或寄回車輛所屬之監理所(站)辦理,即可由您指定帳戶中扣繳汽燃費,讓您輕鬆繳費沒煩惱。
澎湖站再次提醒各位車主,為利繳款順暢,請多加利用上述多元繳納管道,避免久候多時,耗費您寶貴時間。
承辦單位:澎湖監理站第一股
聯 絡 人:股長林庭亦
聯絡電話:06-9211167轉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