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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申辦機車及自用小型車車牌報廢、繳銷開跑

  • 公告期限:110-03-22 10:12
分類宣導
公告日期110-02-22 10:12
公告單位高雄區監理所-屏東監理站-第五股
內容公路總局為方便民眾辦理車輛牌照報廢或繳銷登記,於109年10月12日推出第1階段150C.C.以下機車,線上申辦「車牌報廢、繳銷」服務,第2階段開放150C.C.以上機車及自用小型車申辦,並訂於110年2月19日開跑,民眾只須在「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線上提出報廢或繳銷申請,同時繳清汽機車燃料使用費及交通違規罰鍰,利用各種物流管道將號牌寄回監理所(站)即可完成登記,監理機關審核完成後,系統會自動寄送報廢證明供車主留存或申請車體回收獎勵金。
屏東監理站表示,此項線上服務機車及自用小型車車主不須親自將車牌攜帶至監理所(站)臨櫃辦理,可大幅節省民眾往返公路監理機關時間。民眾只要上網到監理服務網,進入汽機車\車牌繳銷報廢頁面,詳讀說明及應注意事項,「不須自然人憑證」就可依序申辦,非常方便請多多利用。
監理站提醒,民眾於線上申請後,須於10日內寄送號牌至監理所(站),逾期未寄回者將以退件處理,民眾須再次於線上申請及寄送號牌方可完成登記。另外,車輛辦理「報廢」登記後無法再回復領牌,車體也請民眾接洽合法廢車回收商回收;辦理「繳銷」者,車輛可再重新驗車領牌,民眾申辦前請先確認要辦「報廢」還是「繳銷」,相關申辦資訊請上「監理服務網」查詢或逕向各監理所(站)洽詢。
承辦單位:屏東監理站第一股
聯絡人:股長鮑盈丞
聯絡電話:08-7666733分機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