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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車加裝行車視野輔助系統列入定期檢驗

  • 公告期限:107-06-10 10:09
分類消息
公告日期107-05-10 10:09
公告單位高雄區監理所-臺東監理站-第二股
內容

交通部為降低大型車輛轉彎因視野死角產生之交通事故,已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汽車檢驗規定,自中華民國109年1月1日起辦理定期檢驗大客車與大貨車,應裝設合於規定之行車視野輔助系統。 
臺東監理站站長周志昌表示,行車視野輔助系統係透過裝設於車外之攝影鏡頭、外部近側鏡及雷達警示等科技產品協助,提供駕駛人車輛行駛時週遭路面用路環境影像,達到提醒駕駛人注意以減少視野死角產生的交通事故。 
周志昌提醒大型汽車車主,為提升用路行車安全並鼓勵車主提早裝設,大型汽車裝設符合規定的行車視野輔助系統,不須另外辦理變更及提供裝設發票,可至監理機關或代檢廠併同定檢辦理登記,避免法規實行再即,因裝設不及衍生受罰情事,另為提供民眾安裝合格產品資訊,已於財團法人車輛安全審驗中心網站 (www.vscc.org.tw),提供符合「行車視野輔助系統」設備之合格廠商資訊供查詢使用,請多加利用。 
承辦單位:臺東監理站 
聯絡人:第一股股長鮑盈丞 089-311539轉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