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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媒體報導「驗車不過 駕駛座後方沒車門 車主控監理站錯20多年」一事,高雄區監理所回應說明。

  • 公告期限:111-02-23 22:22
分類消息
公告日期111-01-08 22:22
公告單位高雄區監理所-監理資訊科
內容有關民眾至監理單位辦理檢驗時,檢驗員使用錯誤車輛示意圖辦理檢驗,高雄區監理所表示,早期車輛製造廠或車輛進口商將技術文件及車輛圖示函報交通部規格審查合格後,始得辦理檢驗及領用號牌,因為該受檢車輛實車與圖示不符,為進一步確認,請車廠提供該車型之車輛型式等技術文件,後續經檢驗員再次確認後,該受檢車輛合於規定予以檢驗合格。
高雄區監理所李所長表示,交通部為使車輛安全管理機制運作順利,提供車輛安全審驗相關業務服務,參考國外審驗與檢測分立之做法,自95年起著手規劃推動設置所屬專責審驗機構。並於98年3月31日正式成立「財團法人車輛安全審驗中心」簡稱VSCC。自導入車輛安全審驗制度以來,及公路總局於103年上線的第三代公路監理資訊系統(以下簡稱M3系統),新出廠的車輛領牌時,均於M3系統登錄安審資料,可由VSCC系統查閱車輛實車圖及規格表,供監理所(站)人員即時比對,於辦理車輛檢驗有所依循,讓民眾安心、檢驗員放心。
承辦單位:車輛管理科
聯絡人:陳逸裕科長
聯絡電話:07-7711107分機101、091124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