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載入中

資料處理中

微型電動二輪車,保險掛牌最安心

  • 公告期限:111-12-21 11:06
分類宣導
公告日期111-11-21 11:06
公告單位高雄區監理所
內容微型電動二輪車自111年11月30日起將正式領牌納管,依照公布修正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法律施行後2年內需完成申請牌照手續才可使用道路,未依規定領用牌照行駛可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行駛。
高雄區監理所表示,無論是新購車或是使用中車輛要領牌,需繳驗證件均相同,包括車主身分證明文件、印章、車輛來歷證明(國內製造車輛之出廠證明、進口車輛之海關進口與貨物稅完免稅證明書、統一發票)及安全審驗合格證明書及強制險,車輛經過實車查核車架號碼、車輛型式、各部機件功能及速限均符合規定後,就可以領牌上路了!
高雄區監理所李所長指出,掛牌、辦理強制險,是為了讓用路人更有保障的騎乘道路,即便合法領牌上路之後,也要切記不改裝、不載人、不超速,以免受罰!!
李所長表示,為了幫助使用中車輛申領牌照,高雄區監理所(含轄站)均提供「到點服務」!免去車主各別至監理所站的辛苦,無論是實車查核、證件審核還是領照發牌一次完成!歡迎樓上揪樓下,厝邊揪好友申請辦理!詳細資訊可上本所網站(http://komv.thb.gov.tw),或電洽本所服務電話:07-7711101 分機101
承辦單位:車輛管理科
聯絡人:凌竟銘科長 
聯絡電話:07-7711101分機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