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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個人名義申請小貨車牌照有條件限制,請購買小貨車的車主要注意

  • 公告期限:108-12-31 15:25
分類宣導
公告日期108-10-28 15:25
公告單位高雄區監理所-秘書室
內容很多民眾不知道,一般人不能隨意購買小貨車,購買小貨車要有小型車以上的駕照(如購買車輛為手排車要有手排車駕照)並從事農、漁、畜牧、養殖、家庭手工藝 、木工、水泥工、油漆工、鐵工、清潔工、水電工、固定攤販、環保、推(挖)土工等行業才能購買。
高雄區監理所表示,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6條規定以直接從事生產,需裝載本身所需或生產之物品時,得以個人名義申請領用一付自用小貨車牌照。並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6條附件1之1的審核規定,檢具證明文件,申請領用一付自用小貨車牌照。其規定行業及應檢附證件可由交通部公路總局首頁→監理服務→汽機車→車輛牌照→個人申領自小貨牌照查詢。
高雄區監理所提醒要購買小貨車的車主,個人名義申請領用自用小貨車牌照限用於裝載本身所需或生產之物品,請民眾要確實依實際從事之行業申請登記,以免觸法。
承辦單位:高雄區監理所車輛管理科
聯絡人:羅振瑞科長07-7711101轉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