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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汽機車燃料使用費開始繳納囉~

  • 公告期限:109-08-10 13:36
分類消息
公告日期109-07-10 13:36
公告單位高雄區監理所-臺東監理站-第二股
內容汽、機車燃料費固定於每年7月開徵,繳納期限自7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請車主按時繳納機車汽燃費,逾期未繳納者,依據公路法第75條規定會處罰新台幣300元以上3,000以下罰鍰
台東監理站站長周志昌表示,為方便車主繳交汽燃費,提供多元繳費管道,除至各區監理所站臨櫃補單繳納以外,可利用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或撥打語音電話412-1111或412-6666,以信用卡或金融帳戶線上繳納;車主若未收到汽車燃料使用費帳單或繳費單部分車輛已繳費問題,可至監理站臨櫃補單,亦可至超商使用多媒體輸入身分證字號及車號補單,直接在超商櫃檯繳納,免收手續費,請鄉親多多利用。
周志昌提醒,監理站提供轉帳繳納汽燃費服務,申辦汽燃費委託轉帳可節省您奔波往返繳費時間,又可免去被罰錢的隱憂。申辦方式非常簡單,只要填妥監理站寄發的汽燃費繳納通知書背面「委託轉帳代繳汽(機)車燃料使用費約定書」(或於公路總局網站下載),以郵寄或親向監理站辦理即可,請鄉親多加利用。
承辦單位:台東監理站
聯絡人:第一股股長賴韻宇 089-311539轉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