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發佈 當 script 無法執行變更字級大小時,IE6請利用鍵盤按住Alt鍵 + V → X → (G)最大(L)較大(M)中(S)較小(A)小,來選擇適合您的文字大小,而IE7或Firefox瀏覽器則可利用鍵盤Ctrl + (+)放大(-)縮小來改變字型大小 A- A A+ line facebook twitter plurk 當 script 無法執行友善列印時可至 [檔案] / [列印] print 訊息發佈 分類 宣導 標題 違規改裝,Don’t Do It! 公告日期 110-01-06 14:00 公告期限 110-01-06 14:00 ~ 110-03-31 14:00 公告單位 高雄區監理所-秘書室 內容 行動攝錄設備普及,人人都可以是檢舉達人,經統計顯示汽車改裝最多者為:後方反光片加裝燈光、其他燈光改裝、加裝反光號牌邊框。機車部份則為:煞車燈加裝閃爍器、加裝LED飾條、排氣管無防燙裝置等。 高雄區監理所表示,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只要檢舉人是具名,且檢舉內容可看出車牌號碼、違規事實、事發時間地點,即可通知違規車輛所有人至監理站辦理車輛臨時檢驗,若期限內未到案除需辦理檢驗外,亦需繳納罰鍰,逾6個月即註銷牌照。 高雄區監理所李所長特別提醒車主,為維護行車安全,對於燈具數量、安裝位置及照射角度等均有相關規範。任意改裝燈光,對其他駕駛人恐造成視覺影響,而導致事故發生,影響行車安全。杜絕非法改裝,從自己做起,保護自己也守護他人,共同維護交通安全。 承辦單位:車輛管理科 聯絡人:羅振瑞 科長 聯絡電話:07-7711101分機101 點閱 287 喜好度: 12345 實用度: 12345 [送出] 當script無法使用喜好、實用度調查功能時,請開啟javascript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