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載入中

資料處理中

110年冬季營業車汽燃費12月開徵

  • 公告期限:111-01-31 11:51
分類消息
公告日期110-11-24 11:51
公告單位高雄區監理所-秘書室
內容110年冬季營業車汽車燃料使用費,將於12月開徵。
高雄區監理所將於11月22日起寄發110年營業車冬季汽車燃料使用費單,繳費期間為12月1日至12月31日,逾繳費期限,原繳納通知書作廢,故請收到繳款書車主,請儘速繳納。
運輸業者可持原繳納通知書於繳費期限內至金融機構、郵局、超商臨櫃繳納,或透過電話語音、監理服務網或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嗶嗶繳、LINE Pay Money、橘子支付、元大銀行、街口支付等APP,以信用卡或金融活期帳戶線上繳納,若使用信用卡繳納,手續費請洽各發卡銀行,其餘繳納方式均免手續費。
要確認汽燃費有無繳納,可先透過「監理服務網」或「監理服務APP」進行查詢。如尚未繳納,可直接透過「監理服務網」或「監理服務APP」線上繳費,亦可利用超商多媒體設備補單及臨櫃繳納。
高雄區監理所所長李瑞銘提醒,為減少民眾因工作繁忙忘了繳納汽燃費而受處罰,申辦「委託轉帳代繳汽燃費」是一勞永逸之繳費方式,申辦完成後,會在每年繳納期限之末日從指定帳戶自動扣繳,車主就毋須擔心因忙碌遺忘繳費而受罰。
承辦單位:企劃及裁罰科
聯絡人:翁鶴銘科長 
聯絡電話:07-7711101分機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