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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主尚未繳納汽燃費 小心財產遭查封

  • 公告期限:106-12-31 14:53
分類公告
公告日期106-11-23 14:53
公告單位高雄區監理所-秘書室
內容 尚未繳納106年度汽(機)車燃料費的車主請注意,台東監理站已於11月中旬再次寄送雙掛號催繳通知書,如在今年底(12/31)前再不繳納者,將依據公路法第75條規定,處罰新台幣300元以上3,000以下罰鍰,另針對所欠費額後續將移送強制執行,對車主名下所有動產、不動產進行查封,或扣薪及查扣存款。
台東監理站站長周志昌表示,催繳通知書如果遺失或沒有收到,除了可到監理站臨櫃補單繳款外,還可就近至便利超商使用多媒體資訊機(7-11之ibon及全家便利商店之FamiPort),輸入車號及車主身分證字號即可補單繳費。如車主不確定是否已繳納者,除使用超商多媒體資訊機查詢外,亦可登入「監理服務網」或下載「監理服務App」進行查詢。
周志昌提醒,汽、機車燃料費普通重型機車每年450元,普通輕型機車300元,截至11月中旬台東地區尚有6個鄉鎮機車汽燃費繳納率未達7成,包括達仁鄉、大武鄉、延平鄉、金峰鄉、海端鄉及蘭嶼鄉,其中達仁鄉繳納率最低僅55.85%,提醒車主依限儘速補繳,以免受罰。
台東監理站同時也鼓勵車主申辦活期帳戶以約定扣款方式繳納,不必擔心遺忘繳費而受罰,省時又方便。
承辦單位:台東監理站
聯絡人:第一股股長鮑盈丞 089-311539轉101 ;0919113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