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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19項車輛變更可於代檢廠定期檢驗同時辦理

  • 公告期限:110-02-13 11:08
分類消息
公告日期110-01-13 11:08
公告單位高雄區監理所-屏東監理站-第五股
內容公路總局為擴大為民服務,自110年1月1日起,民眾至委託汽車代檢廠受理車輛定期檢驗,計有19項可同時辦理部分設備變更與換發行照,非常方便請鄉親多多利用。
屏東監理站長洪美芳表示,小型車可於代檢廠辦理車輛定檢兼變更的項目包含變更車身顏色、蓬式變更框式、使用中小貨車核定載重量變更登記、拆除備胎架、昇降機、防撞桿、冷凍機、置放架(含車頂車後及玻璃置放架)、空壓機(補胎機具)、HID及LED頭燈或光型及LPG(液化石油氣)等11項,另自110年1月1日起,新增項目篷式變更平板式、柵式框式變更框式、柵式變更平板式、框式變更平板式、拆除廣告看板、附水槽、兼供曳引、絞盤,共計19項車輛變更檢驗項目,可於定檢時同時辦理變更換照。
洪美芳提醒,本站轄下29家汽車代檢廠受理車輛定檢時可同時辦理19項變更檢驗,部分有辦理換照服務的代檢廠,更可同時辦理車輛定檢、變更及換照等三合一業務,節省民眾往返監理所(站)檢驗車輛及辦理變更登記的時間,相關資訊可於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查詢代檢廠地址、電話及辦理換照服務等資訊。
承辦單位:第一股
聯絡人:股長鮑盈丞 
聯絡電話:08-7666733分機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