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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池上地震 受災民眾車輛權益通知報你知!

  • 公告期限:111-10-30 14:57
分類公告
公告日期111-09-30 14:57
公告單位高雄區監理所-秘書室
內容公路總局為因應9月18日台東池上發收芮氏規模6.8地震,造成花東地區損害,為照顧受災民眾權益,公布「0918地震受災民眾辦理公路監理業務權益照顧措施」。
高雄區監理所所長李瑞銘表示,民眾若因震災導致車輛受損,只要有村里長、警察局派出所、鄉鎮市區公所或相關機關出具之任一項證明文件,就近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辦「補發汽機車駕照、行車執照、牌照登記書等業務」、「辦理車輛報廢、繳註銷、停駛及號牌遺失或損壞」、「車輛定期檢驗及交通違規罰鍰繳納與裁罰」、「汽車燃料使用費計徵」、「職業駕駛執照審驗」等監理業務,均可展延至112年3月31日前辦理。
高雄區監理所提醒受災民眾,車輛若因震災受損,車主辦理車輛報廢、繳註銷、停駛者,汽車燃料使用費計徵至災損前一日;若車輛進場修護者,可憑汽車修理廠開具之證明文件,按照修車日數減免汽車燃料使用費,但須於112年3月31日前提出申請。有符合資格者請儘早提出申請,有疑問可電洽各區監理機關詢問,以維自身權益。
承辦單位:車輛管理科
聯絡人:陳逸裕科長 
聯絡電話:07-7711101分機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