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繫上安全帶,安全隨時在!

  • 公告期限:109-03-31 09:31
分類宣導
公告日期108-12-04 09:31
公告單位高雄區監理所-秘書室
內容許多駕駛人,在駕乘汽車時為圖省事,從車外看安全帶都是繫好的,但只要靠近車就能看出來,他們繫安全帶的方法根本就不能使安全帶發揮效用,只是為了躲避警察的取締。有的汽車因不繫安全帶報警會響,就單買安全帶頭部的鎖舌,直接插在搭扣上而逃避繫安全帶。實際上,不按照規範繫安全帶,不僅起不到保護的作用,反而還會帶來致命的危險。
高雄區監理所所長梁郭國表示,繫安全帶是預防車禍死亡與重傷的最有效方式。發生車禍後,沒有繫安全帶的潛在危險在於二次撞擊,從撞擊實驗中了解沒有繫安全帶的駕駛人在車輛發生撞擊時,會因慣性原理而將人體推擠向前、向上,前胸必撞及方向盤,前額亦會撞及擋風玻璃而受到傷害。未繫安全帶之乘員常因碰撞、飛出車外等,導致嚴重之傷亡。反之,妥繫安全帶上路,在發生撞擊時,因有安全帶之拉力,使人體不致於撞及方向盤或擋風玻璃,自然就多一層安全保障。
乘坐汽車未繫安全帶,因傷致死率3.88%,繫安全帶受傷致死率只有1.18%,相差3倍以上。根據研究顯示,人手能支撐身體的衝撞速度為每小時7.8公里,當汽車以每小時90公里速度衝撞時,人即使全力支撐,身體也會以每小時80公里的速度向前衝擊,非死即傷。交通事故中,人體彈離車外死亡機率為卡於車內死亡的25倍。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規定,汽車行駛於一般道路,未依規定繫安全帶者,處新臺幣1,500元罰鍰;於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處新臺幣3,000以上6,000以下罰鍰。
高雄區監理所提醒您,車上安全帶通常被視作最能保命的安全設施,在關鍵時刻能救你一命,安全帶的重要性勿容置疑。為了自己及家人的安全,要正確使用安全帶,以免釀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不良後果。只有在安全帶繫好的前提下,才能更好地為生命安全保駕護航。
承辦單位:駕駛人管理科
聯絡人:龔建源07-7711101轉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