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載入中

資料處理中

按時檢驗 免受罰

  • 公告期限:107-10-12 08:53
分類宣導
公告日期107-07-12 08:53
公告單位高雄區監理所-秘書室
內容人要定期健康檢查,來了解身體狀態,車輛也要定期檢驗,透過人員及儀器的檢測,才能知道燈光、煞車、側滑度等等各種設備及數值是否符合標準,以便即時檢修,保障行車安全。
高雄區監理所所長梁郭國表示,車輛的指定檢驗日期就登載在行車執照上,車主務必注意須於該日期前後一個月內驗車(出廠年份逾10年之營業大客車或高壓罐槽車應於指定檢驗日期前一個月內檢驗),如果因故未能於指定期限內參加定期檢驗者,應至監理機關辦理停駛手續,否則逾期就會罰900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逾期6個月以上者,將註銷牌照。
所以為了行車安全且避免被罰,記得一定要按時檢驗。
承辦單位:車輛管理科
聯絡人:王文強科長07-7711101分機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