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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愛車,強制險保險續保了?

  • 公告期限:111-10-30 16:03
分類宣導
公告日期111-09-30 16:03
公告單位高雄區監理所-秘書室
內容您的愛車強制險期限屆滿之前,保險公司會寄送續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通知,但通常都是依要保人最後留存在保險公司地址寄送,如果要保人因搬家或換工作地點…等原因,地址已更動,一定要記得以書面通知保險公司,以免斷保
仍行駛道路違規受罰。亦可利用e網「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有效電子式保險證查詢」
;https://ecard.cali.org.tw/PPCP_QRY/ 查詢強制汽車責任險,會連結保險公司查得保險起迄日期。
依據規定汽、機車駕駛人如果遇到警察臨檢或發生交通事故,經查驗未依規定投保,監理單位會舉發「違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事件通知單」,汽車會被罰3,000元~15,000元;機車則是1,500元~3,000元。如未投保機車肇事則處罰鍰
6,000元~30,000元。
高雄區監理所所長李瑞銘提醒您,車輛行駛道路,都必須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可以多加利用「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有效電子式保險證查詢」,就能知道自己是否已投保強制險,並確認是否逾期,在原保險期間屆期前,最好先辦妥續保手續,以免造成保險空窗期,使得權益受損。
承辦單位:企劃及裁罰科
聯絡人:廖謹志副所長 (代理科長) 
聯絡電話:07-7711101分機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