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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過戶要先繳汽燃費跟牌照稅嗎?

  • 公告期限:111-03-31 08:51
分類消息
公告日期111-01-18 08:51
公告單位高雄區監理所-秘書室
內容 車主都知道每年的4月是繳納車輛使用牌照稅的期間、7月是繳納汽車燃料使用費的期間,但是不清楚車輛辦理過戶手續時,當年度的牌照稅及汽燃費需要先繳納,會誤以為現在才111年1月可以直接辦理過戶,致使帶的現金不夠,需再跑1次監理所、站。
高雄區監理所所長李瑞銘說,依據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及分配辦法及車輛使用牌照稅法相關規定申請過戶者,應先將當年度汽燃費及牌照稅繳清,另外若有當年度以前的欠費、欠稅也是一併要繳清。建議車主朋友,若是現金帶的不夠,汽燃費可以利用「監理服務網」、「監理服務APP」、「嗶嗶繳」、「LINE Pay Money」、「橘子支付」、「元大銀行」、「街口支付」及「蝦皮」等APP線上方式以信用卡或金融帳戶繳納汽燃費或臨櫃刷卡、另牌照稅也可以用線上方式以信用卡或金融帳戶繳納,都可以代替現金繳納方式哦。
高雄所提醒您,辦理過戶登記手續,除了需繳清所有欠費、欠稅、交通違規及違反強制險案件外,其他應備證件為:新、舊車主雙方身分證正本、印章、強制險需先向投保的保險公司更改為新車主名字、汽車出廠10年以上、機車出廠5年以上需到監理所、站臨時檢驗合格後才能辦理喔!
承辦單位:企劃及裁罰科
聯絡人:翁鶴銘科長 
聯絡電話:07-7711101分機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