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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檢驗不合格原因,要注意唷!

  • 公告期限:110-07-17 13:29
分類宣導
公告日期110-06-17 13:29
公告單位高雄區監理所-秘書室
內容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7條第1項,汽車不依規定參加定檢或臨檢可罰900?1,800元,而逾期1個月以上並可吊扣牌照,至檢驗合格後發還,逾期6個月以上則註銷車牌。 車輛檢驗最常不合格的項目為燈光,包含頭燈、煞車燈、方向燈或其他燈光毀損,或變更燈泡顏色。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一般方向燈在汽車前方限定為橙色,後方則是橙色或紅色,機車前後方則均限定為橙色。 高雄監理所提醒您,為了荷包與行車安全,請車主一定要注意定期檢驗,可利用自然人憑證至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查詢「汽車定檢日」,或是加入會員後,在會員專區申請主動通知服務。另參加車輛檢驗時,可以先檢查自身車輛是否都符合規定,以免往返奔波。 承辦單位:車輛管理科 聯絡人:羅振瑞 科長 聯絡電話:07-7711101分機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