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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防疫期間,各項公路監理業務權益措施

  • 公告期限:109-05-09 14:09
分類消息
公告日期109-04-09 14:09
公告單位高雄區監理所-臺東監理站-第二股
內容

因應新冠肺炎肆虐全球,政府為防疫需要,造成部分民眾須配合進行居家檢疫、居家隔離或禁止入境等措施,以避免疫情擴散,防疫期間為照顧配合防疫民眾致相關監理費用逾期繳納、檢驗、審驗或無法參加相關講習課程者,交通部公路總局特別提出了「因應民眾受新冠肺炎防疫措施影響之各項公路監理業務權益措施」,民眾可於入境、檢疫、隔離結束或治療出院後6個月內檢附醫療機構、出入境管理機關、地方衛生機關開立之證明文件,或其他足以證明之文件等,就近向監理所(站)辦理補繳納、審驗、檢驗、參加講習,相關權益措施可詳閱公路總局網頁https://www.thb.gov.tw/,首頁 / 新聞及公告 / 本局新聞 /訊息公告/因應民眾受新冠肺炎防疫措施影響之各項公路監理業務權益措施。 周志昌站長表示,新冠肺炎自去(108)年底爆發後,世界各國為了防堵疫情擴張均做出了各項防疫措施,我國也為因應疫情要求部分民眾配合居家檢疫、隔離或禁止入境,禁止外出期間無法前來監理站辦理各項業務,因部分監理業務有其時效性,為免損及民眾權益,有關「車輛定期檢驗」、「交通違規、違反公路法或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罰鍰繳納與裁罰」、「汽車燃料使用費繳納」、「職業駕駛執照審驗」、「道安講習」等業務,只要民眾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均可展延6個月。 周站長呼籲,疫情期間請民眾應確實配合政府防疫政策,受居家檢疫者千萬不要擅自外出,無受限制者也應減少前往公共場所,如果仍有需要前來監理站辦理業務的民眾,別忘了進入辦公場所需配合戴口罩(喙罨)及量測體溫,如有任何監理業務疑義,亦可來電089-311539(總機)洽詢。 承辦單位:臺東監理站第二股 聯絡人:邱品翰(089)311539轉201